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企業的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
小微企業是市場機體的基本組織,是經濟社會的基層網點,數量大,分布廣,類型多,活性強。無論是從國際經驗看,還是從國內看,小微企業都是國民經濟不可或缺的依靠力量。然而我國的小微企業融資難始終無法解決。
目前,小微企業貸款依然存在兩大難題:
一是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弱,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中,猶如小舟蕩漾,隨時有被風浪吞沒的危險;
二是追索困難,一旦小微企業出現財務惡化、經營停頓,要去處置抵押物,追索保證人的保證責任難度都非常大,且保證人財產具有隱蔽性,真要追索保證人的資產來償還貸款,難度很大。
資金是經濟的血液,沒有資金的營養,企業就會嚴重受壓。當前的金融市場不僅未能如實反映小型小微企業的總體價值,而且也不能及時發現有價值的小微企業。要想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需要在金融改革尤其是打破銀行壟斷上加大力度。
銀行對企業的信用度考察主要在四方面:
1.銀行信用
包括結算信用和借款信用:
結算信用指申請借款企業在現金結算情況正常,未發生過違反結算紀律、退票、票據無法兌現和罰款等不良紀錄。借款信用指申請借款企業有良好的還款意愿,曾發生過銀行借款的,無逾期貸款或欠息等無力償債現象。
2.商業信用:包括申請借款企業在合同履約,應付賬款債務的清償上能恪守商家的諾言,不失信。
3.財務信用:會計結算規范,會計報表真實可信,資產實在,無抽離現金或其他弄虛作假作為。
4.納稅信用:企業能按時上繳應納稅款,無偷、漏稅等不良記錄。以上是銀行對借款企業信用度考察的四方面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