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信用卡賬單分期介紹:
賬單分期付款是本行信用卡中心為符合條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對其已出賬單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務。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續費后,可將其已出賬單的消費交易金額未還部分的一定比例按照持卡人申請的期數分期均額償還,其中人民幣賬單和美元賬單需單獨申請。
持卡人可申請辦理賬單分期付款業務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其已出賬單的消費交易金額未還部分,在該范圍內持卡人可自由設定辦理分期的金額。賬單分期支持人民幣賬單分期和美元賬單分期,其中人民幣賬單分期最低可辦金額為人民幣100元、美元賬單分期最低可辦金額為100美元。
申請方法:
持卡人可通過本行信用卡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客服熱線95561及手機短信申請辦理賬單分期付款業務;可申請的分期期數為3期、6期、12期、18期、24期、36期(每期為一個月)。持卡人申請賬單分期業務當日的還款交易不計入已還部分。本行保留審批核準的權利。
每期應還本金及分期手續費:
(1)每期應還本金等于分期本金總額除以分期期數,精確到分,于分期后第一個賬單日開始分攤,在各期賬單日逐期入賬。
(2)賬單分期手續費提供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兩種方式,其中分期收取每期手續費等于分期本金總額乘以分期每期手續費率,在分期后各期賬單日逐期入賬,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續費等于分期本金總額乘以分期手續費率,在分期后第一個賬單日一次性入賬。
(3)各分期期數的分期手續費率收費標準如下:
注:美元賬單分期業務手續費收費標準同人民幣賬單分期業務。
(4)每期應還本金、分期手續費將全額計入最低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