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信用卡套現”其實就是指持卡人不是通過正常合法手續(xù),如ATM或銀行柜臺提取現金,而是通過其他手段,如在個體商鋪的pos機上進行虛假的刷卡消費,將卡中信用額度內的資金以現金的方式套取,同時又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的行為。
除了虛假消費套現外,浦發(fā)銀行信用卡套現還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商戶利用收單機具進行套現。主要有三種情形:一是商戶自買自賣,利用企業(yè)申請的pos機具套現。商戶偽造虛假刷卡消費記錄,通過透支信用卡款項,使資金轉入商戶賬戶后再用于生產經營。
二是利用關聯企業(yè)的pos機具虛假交易進行套現,套現資金再轉回用于企業(yè)的生產經營。三是商戶以融資為目的持有多張信用卡,統一進行刷卡套現。
還有一種是非法套現公司代客戶進行套現。目前,一些非法套現公司利用該公司或與其合作的特約商戶的收單機具,有組織地代客戶進行刷卡套現,其套現行為具有規(guī)模大、隱蔽性強的特點。用卡機交叉套現方式,因套現的信用卡和pos機具往往歸屬于不同銀行,給銀行和相關部門的監(jiān)管增加了難度。此外,非法套現公司通常還涉及民間借貸,這就直接威脅銀行的資金安全。
小編提醒:
我國法律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225條的規(guī)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