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介紹《房產證已抵押掛失補辦違法嗎》房產證如果被抵押可以掛失補辦嗎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明知房產己屬于別人的但還是到房管部門掛失補辦房產證,違法嗎?
不違法,但是不給你掛失的,因為戶產證不是你的名字,掛失必須是實名,否則是不能掛失的,所以說不違法,他也掛失不了。
房產證在民間借貸做抵押了,可以掛失嗎
房產證可以掛失。
房產證掛失后重新辦理的流程:
1、 房屋產權人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當地 房管局辦理 房產證遺失登記(本人不能到場辦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并提交遺失補正書面申請;
2、房產檔案館查檔并出具房產權屬證明;
3、到當地房管局指定的報社登報聲明原房產證作廢;
4、如果原房屋所有權證存在抵押未解除的還要求 抵押權人出具同意補證的證明原件;
5、登報聲明原房產證作廢滿6個月后辦理補證登記手續;
6、三十日后領證。
惡意補辦己售房產證是否違法行為?
惡意補辦一手房產證是違法的,這種行為屬于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罪。侵占財產罪,又稱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法律分析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要有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該財物即持有該財物就具有非法性,則不可能構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種多樣,如接受他人的饋贈,通過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僅包括以下三種情況:一、代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為收藏、管理其財物,如寄存、委托暫時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無因管理而代為保管他人的財物;既包括依照有關規定而由其托管的財物,如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財物依法應由其監護人代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種契約如借貸、租賃、委托、寄托、運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為保管,但因職務或工作上的關系代為保管本單位的財物的,不屬于本罪的代為保管。行為人如果將財物非法占有的不是構成本罪,而是構成貪污罪或職務侵占罪。二、拾撿他人的遺忘物。三、發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這種發掘得到不能屬于非法。其一般應出于善意偶然得到,如果其本身非法,如盜掘他人埋在墳墓中的財物,或明知他人將某物埋下而故意盜掘得到,就不是構成本罪,這時構成犯罪,也應以盜竊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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