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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的概念及區別是什么
一、 抵押擔保 與 質押 擔保的概念 抵押 ,是指 債務人 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但不轉移其占有關系,以此作為債權的擔保。質押分為 動產質押 和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交付 債權人 占有,以該動產或權利憑證所表示的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抵押和質押都是物的擔保的重要形式。兩者的相同點主要有: 1、設立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證 債務 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2、可以充當抵押人或出質人的人員均可是債務人和第三人。 3、均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載明有關條款和內容。 4、擔保的范圍均包括主債權及利息、 違約金 、 賠償金 和實現權利的費用,只是質押多了一項質物保管費用。 5、二者都具有從屬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從屬性是指 抵押權 或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同時轉移和同時消滅;不可分性是指債權人得就擔保物的全部行使權利;物上代位性是指債權人對抵押物或質物消滅所得的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 二、抵押擔保與質押擔保的主要區別 (1)擔保物的種類不同 抵押物和質物都必須是抵押人或出質人有權處分的、法律允許轉讓的、便于管理和實施的財產,但在具體種類和范圍上是有區別的。抵押物一般都是不動產,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 土地使用權 、房屋和可作為抵押物,但實踐中以這些動產設定抵押的為數較少。而質物一般是動產,具有輕捷、簡便、易于移動空間位置和便于保管的特點。其中權利質押的標的物包括 匯票 、 本票 、債券、存款單、倉單、 提單 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以及依法可以轉讓的 商標 專用權、 專利權 、 著作權 中的財產權等。 (2)是否轉移占有權不同 在抵押擔保中,抵押物的占有權不發生轉移,所有人即抵押人僅將該物的交換價值提供給抵押權人。這樣,就可以使抵押人充分利用和發揮抵押物的使用價值,取得收益,以清償債權,從而保證債權人盡早實現債權,債權人同時又擁有優先受償權。所以,抵押擔保是一種最理想的擔保形式,對債務人和債權人都有利。而質押是轉移質物占有權的一種擔保方式,質押合同一旦成立,出質人就應將質物移交給質權人占有,出質人僅保留質物的所有權,這是質押最明顯的特征。由于質權人在占有質物期間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不得使用,從而導致質物的使用價值不能得到利用和發揮,這是質押的缺陷。但是,法律從保護當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角度考慮,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犧牲質物的效用。 (3)公示方法和 合同生效 時間不同 在抵押擔保中,考慮到抵押物的占有權不發生轉移,我國法律設立了抵押物登記制度。其中規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輪船、車輛: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以其他財產設置抵押權的,只要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質押中,由于移交質物本身已經具有了公示的功能,所以一般不必進行專門的登記,但也有例外,即以股票和 知識產權 中的財產權出質的,應當到相應的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對于質押合同的生效時間,作了分別規定:在動產質押中,合同自質物移交時生效;在權利質押中,如果以匯票等債權出質的,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之日起生效;如果以股份出質的,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如果以股票或知識產權的財產權出質的,合同自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4)能否重復設置擔保權不同 在抵押擔保中,可以在同一擔保物上設置兩個以上抵押權。在質押擔保中,由于是以交付質物、轉移占有權為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所以不可能重復設置質權。
擔保和抵押是一回事嗎
法律分析:擔保和抵押不是一回事。擔保,是指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為保障其債權實現的,要求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合同。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抵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抵押也屬于擔保,擔保分為實物擔保和第三方擔保。 實物擔保其實就是抵押,比如用房產的產權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而第三方擔保就是由第三人或是擔保公司承擔連帶的擔保與保證責任向銀行申請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擔保和抵押是一回事嗎
您的瀏覽器不支持HTML5視頻擔保和抵押不是一回事。
1、擔保為了擔保債權實現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2、抵押,在銀行或地產界稱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資產作為債務擔保的動作,多發生于購買房地產時銀行借出的抵押貸款,或在典當商折現非不動產的物品
3、擔保是一個大的概念,而抵押是私人財產作為債務擔保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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