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創業無息貸款條件:
1.貸款用途必須真實,貸款范圍為商業類、服務類、加工制作類、種植養殖類,不能用于建房和生活消費。
2.每份材料相關人員的簽名及指印必須一致。
3.申請人、擔保人、戶主、配偶的居民身份證為第二代身份證,且真實有效。
4.擔保人:
①宜州市內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員工;
②宜州市國有盈利企業固定工;
③擔保人年齡:自擔保承諾之日起計算,男員工年齡在58周歲以內,女員工年齡在53周歲以內。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和擔保人近兩年內個人征信有不良記錄的、或有違法行為及黃、賭、毒等不良行為的,不符合辦理貸款條件。
6.家庭成員之間不能相互擔保辦理貸款。
婦女創業無息貸款所需材料:
1、創業證明(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且年檢合格,其工商登記注冊人與申請貸款人相符;從事出租車營運、客運、貨運的個人必須出具借款人自己的車輛行駛證和營運證。
2、屬租賃或承包經營的,需提供不短于貸款期限的租賃或承包合同書)。
3、就業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優惠證或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自謀職業證明、高校畢業證其中之一;SIYB培訓證書),在勞動就業管理局(宜昌市環城北路40號一樓12號窗口)領取《小額擔保貸款申報表》、《湖北省微利項目財政貸款審核表》,按規定如實填寫并落實擔保方式,提供有關資料即可申報。
婦女創業無息貸款流程:
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婦聯或宜州市婦聯領取貸款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后,經村委婦代會主任簽名,村委、鄉(鎮)婦聯簽署意見后,交到市婦聯辦公室,由市婦聯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并簽署意見后,送交農業銀行,農業銀行按照信貸制度的規定程序。
婦女創業無息貸款政策:
按照《通知》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城鎮和農村婦女新發放的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不含東部七省市:北京、上海、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逾期不貼息。東部七省市貼息資金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
全國各地根據該《通知》分別制定了不同的貼息優惠政策。如江蘇徐州市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城鄉婦女新發放的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對從事非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貼息(展期不貼息);對符合促進就業工作要求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由財政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