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快速擴散和蔓延,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日益加深,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沖擊不斷顯現,尤其是農民就業困難加劇、部分農民工返鄉回流,會對農民就業增收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將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實現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同發展。那么,2017年農民工創業貸款政策有哪些?
2017年農民工創業貸款政策:
(一)農民工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1、免費辦理就業失業登記
符合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就業群體,可按規定免費辦理就業、失業登記和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并憑證享受相應扶持政策。
2、免費辦理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貼息
對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可向項目所在地的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個人創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和根據合伙(組織)人數、經營項目、還款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情況適當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最高限額不超過50萬元;上述創業項目屬于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創業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其新增崗位吸納其他返鄉農民工等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提供最高不超過40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并按國家政策規定給予貼息
(二)農民工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1、農民工提供職業介紹服務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民轉移就業勞動、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就業群體,可按規定免費享受職業介紹服務。
2、免費辦理減稅證明并享受收減免
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零就業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額登記失業人員,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個體工商戶和稅收登記證免費向創業地人社部門提出個體經營稅收減免政策申請。符合條件的,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加“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三)農民工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1、職業培訓補貼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提升培訓或創辦培訓,可向人社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標準根據培訓工種、技術等級和培訓時間等內容在300元/人至3000元/人范圍以內確定,其中創業培訓(實訓)補貼標準100元/人至1600元/人。
青年高技能人才、緊缺技能人才、對持有高級(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或其他具備條件的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或通過在企業開展技術攻關、課題研修等集中培訓方式參加培訓的,對培訓合格并通過專項職業技能資格鑒定,達到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參加人員給予培訓補貼。對屬于“江西省高技能人才振興工程“中吧”青年高技能培訓計劃”的給予2500元/人培訓補貼:對屬于“緊缺技能人才政府助計劃”的給予3000元/人培訓補貼。
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培訓補貼標準為1600元/人。
(四)農民工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1、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通過初次技能鑒定(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指定工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向職業技能鑒定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一次職業技能鑒定補貼。鑒定費補貼標準200元至600元。
2、社會保險不補貼
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實際繳費的2/3。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已進行就業登記并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待遇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3、生活費補貼
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結業生中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培訓的,給予每天不超過15元/人標準的生活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