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留學生回國創業,都是被國家推出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而來的,對于他們來說,回國創業比在國外要便利,對他們而言更加有利。因此,優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留學生創業的門面。而且很多留學生都會選擇在大城市例如深圳和上海來創業,那么,以深圳和上海為例,留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有哪些呢?
2017年留學生回國落戶優惠政策:
一、2017年深圳留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
1、重點資助9大領域項目
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重點資助9個領域的項目:
(一)信息技術,包括通信、計算機硬件和軟件、集成電路、微電子技術等;
(二)新材料;
(三)新能源;
(四)生物醫藥技術;
(五)先進制造技術及裝備;
(六)現代農業高技術;
(七)環保技術;
(八)引進國外信息、技術,填補國內空白的中介服務業;
(九)我市鼓勵和優先發展的其它重點產業,包括物流、金融、文化等。
2、所在企業須成立6至36個月
那么,申請的條件有哪些呢?
具體的申請條件是:
(一)申請創業資助主體是來深創業的留學人員。獲得市外專局頒發的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同時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深圳市海外留學人才居住證》或《深圳市居住證》;
(二)擔任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員(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以上職務);
(三)申請人為個人的,出資至少30萬元或持有公司股份(含技術入股,下同)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注冊資本的30%以上;申請人為團隊的,2人團隊持有公司股份占企業注冊資本的40%以上,3人以上團隊持有公司股份占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申請人出資額不少于受資助額度的2倍;
(四)所在企業屬我市重點扶持和發展的產業;
(五)留學人員所在企業具有與申報項目相符的場地、研發設備、人員,運作正常;
(六)留學人員所在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在6至36個月之內。
3、補貼分兩筆發放
留學人員企業在本市、區留學生創業園內的向受委托的轄區留學生創業園提出申請,留學生創業園外的企業直接向所屬轄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將留學人員企業的申報材料報市外專局,逾期申報將不予受理。對于符合資助條件的,市外專局與獲資助的留學人員簽訂《深圳市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資金使用合同書》,在一年內分兩次將資助款撥給申請人所在企業。
4、“海歸”來深圳創業可獲最高補貼資助50萬
據了解,深圳近年來為吸引海外人才制定了一系列鼓勵政策,形成了引進海外人才和智力的長效機制。通過發放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打造留學生創業園(產業園)等引智載體,為海外人才搭建起廣闊的創業平臺。
二、2017年上海留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
(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為留學人員創辦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提供資格認定等相關服務,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商務委、市質量技監局、上海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部門提供集中服務,方便留學人員辦理企業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可先受理留學人員委托國內親友代為申請創辦留學人員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資格認定,再由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以便利留學人員來上海投資創辦企業。
(三)本市設立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區享受高新技術開發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孵化機構的優惠政策,并可引進和建立若干專業化風險資金或創業資金。
(四)本市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立為留學人員提供創業資本支持和融資擔保的種子資金和擔保資金,為園區內企業在吸引國際創業投資和爭取上市等方面創造條件。
(五)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為留學人員創辦企業時在企業注冊、土地使用、稅務、商檢、進出口代理、商務、公用事業、勞動人事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務,減化手續,減少環節,并為注冊在園區內的留學人員企業提供場租、資金扶持和信息服務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同時,協助留學人員按程序申報本市各類政府資助項目。
(六)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的扶持力度,積極支持創辦留學人員創業園區,關心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要建立留學人員創業園區高新技術項目的評估機制,選擇技術含量高的企業進入創業園區,使其真正成為留學人員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和創新科研成果轉化的基地。
(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會同各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加強指導、扶持和管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定期對留學人員創業園區進行考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