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后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
如何創業貸款
1.查看是否滿足創業貸款的條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50歲以下。
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的行業經營許可證。
③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項目具有發展潛力或市場競爭力,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④資信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及債務紀錄,且能提供銀行認可的抵押、質押或保證。
⑤在經辦機構有固定住所和經營場所。
⑥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2.準備申請貸款所需材料:
①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②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
③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或其他資料;
④擔保材料: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有權處置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報告。
3.創業貸款的流程步驟:
①準備材料
準備上述的材料
②填寫申請
申請人持開業計劃書(或貸款項目書)向貸款擔保推薦機構或開業專家提出論證要求,經論證通過者可申領《開業貸款申請書》。
③獲得推薦
推薦機構組織開業指導專家或有關人員對申請項目論證后,對符合開業貸款要求的,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推薦意見欄簽署推薦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對申請人提出咨詢意見,退回申請人所提供的有關材料。
④身份確認
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取得身份確認并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身份確認欄簽章。
⑤銀行受理
申請人持已簽署推薦意見和身份確認意見的《開業貸款申請書》,向指定銀行的受理點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有關材料。
⑥貸款審核
銀行從受理之日起十日內做出貸款審核意見,并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銀行審核意見欄填寫意見,報送開業指導服務中心。如不同意貸款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并提出咨詢意見。
⑦辦理貸款
受理銀行獲得貸款擔保意見后,即可在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信貸規章制度要求,辦理貸款人的個人(或單位)擔保手續和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