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創業貸款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的、用于支持城鄉婦女創業、就業的一項貸款業務。
貸款條件:
(1)具有當地戶口,年齡在18-60周歲,身體健康,誠實守信,具有一定的勞動和創業技能,有創業愿望和項目,各級婦聯表彰的婦女典型;
(2)各級婦聯組織扶持的婦女種植、養殖、加工或承包大戶;
(3)獲得國家有關部門認證的農產品女經紀人;
(4)回鄉創業的各類院校的女畢業生、女農民工;
(5)女性創辦或以吸納女性就業為主體的農村合作社、協會、聯合體;
(6)家庭成員在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
(7)所從事經營活動項目合規合法。
所需資料:
1、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證》、高等或中等院校《畢業證》、各級婦聯的表彰證書、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創業證明、參加職業技能、科技或創業培訓原件及復印件,家庭詳細住址說明等;
2、《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經年審合格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經年審合格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經營場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貸款項目的有效資料及可行性報告;
7、信用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辦理流程:
1、申請貸款的婦女首先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或縣級以上婦聯提出申報,并提交下列資料:
(1)勞動保障部門核準的《再就業優惠證》;
(2)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貸款申請書;
(4)貸款項目計劃書;
(5)其他必要材料。
2、婦聯部門初審合格后出具推薦證明,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核。
3、婦聯部門將勞動保障部門審查后的貸款申請人資料報送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并對審核通過的提供貸款擔保。
4、婦聯部門將由勞動保障部門和擔保部門確認合格的材料報銀行審查,銀行審查通過后完善各項貸款手續并發放貸款。
5、貸款發放后,經辦行將數據匯總報婦聯組織。婦聯組織對銀行報送的數據確認后轉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及時將貼息劃轉銀行賬戶。
6、借款人根據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并按規定的還款計劃將還款資金存入銀行指定賬戶還款,直至本息兩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