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后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首先,能夠申請創業貸款的人群,通常有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以及退役軍人和勞動保障部門核準的失業人員。
一般情況,想要申請創業貸款,首先需要參加一個創業培訓。參加完創業培訓以后,需要向創業者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部門提交一份創業貸款的申請書。在提交該申請書時,還需準備個人的身份證、畢業證、項目報告、就業或者事業證明以及擔保機構所要求準備的其他資料。在這方面,由于地方差異,不同地方規定的資料有所不同。
通常,個人能申請到得創業貸款額度不高,最高上限為10萬元。在申請貸款期間,享受國家貼息政策,不過,貼息時間通常較短,最長在2年左右,若是申請者到后期仍然需要貸款,可向機構申請延期,延期期間不享受貼息政策。
創業貸款流程
1、準備材料
準備上述的材料
2、填寫申請
申請人持開業計劃書(或貸款項目書)向貸款擔保推薦機構或開業專家提出論證要求,經論證通過者可申領《開業貸款申請書》。
3、獲得推薦
推薦機構組織開業指導專家或有關人員對申請項目論證后,對符合開業貸款要求的,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推薦意見欄簽署推薦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對申請人提出咨詢意見,退回申請人所
提供的有關材料。
4、身份確認
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取得身份確認并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身份確認欄簽章。
5、銀行受理
申請人持已簽署推薦意見和身份確認意見的《開業貸款申請書》,向指定銀行的受理點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有關材料。
6、貸款審核
銀行從受理之日起十日內做出貸款審核意見,并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銀行審核意見欄填寫意見,報送開業指導服務中心。如不同意貸款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并提出咨詢意見。
7、辦理貸款
受理銀行獲得貸款擔保意見后,即可在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信貸規章制度要求,辦理貸款人的個人(或單位)擔保手續和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