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后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對創業達一定規模或成為再就業明星的人員,還可提出更高額度的貸款申請。創業貸款的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3年。為了支持下崗職工創業,創業貸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利率下浮20%,許多地區推出的下崗失業人員創業貸款還可享受60%的政府貼息。
個人創業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50歲以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的行業經營許可證。
3.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項目具有發展潛力或市場競爭力,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資信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及債務紀錄,且能提供銀行認可的抵押、質押或保證。
5.在經辦機構有固定住所和經營場所。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