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本省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有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4、購買住房的,必須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5、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
6、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西寧公積金貸款材料
1、合法的身份證明;
2、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3、借款人婚姻證明;
4、家庭經濟收入狀況證明;
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低于30%的首期付款證明或自籌資金證明;
6、購買住房合同及相關資料,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資料;
7、他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西寧公積金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提供貸款材料。
2.提交材料:借款人應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和前款規定的資料交公積金中心委托的受托銀行,受托銀行在收到申請及符合要求的各種資料后及時轉送公積金中心。
3.等待通知:公積金中心應當對借款人有關情況進行貸前審查,并在受托銀行收到貸款材料后的15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15日內未辦完手續的,經公積金中心負責人批準的,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4.簽訂合同: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并準予貸款的,由借款人與受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協議。
5.銀行放款: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后,公積金中心根據受托銀行出具的證明,開具貸款劃撥通知書。受托銀行憑貸款劃撥通知并按照借款合同的時間、金額和帳戶,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