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
(一)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高于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2.不高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一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3.不高于參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確定的貸款額度
(1)對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2)對擁有一套住房但無貸款記錄或者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3)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7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4.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家庭購房套數認定標準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購房套數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
“認房”以房管局檔案館查冊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以下簡稱《證明》)為認定標準。未注銷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鋪、車位)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認貸”以人行征信系統查到的《個人信用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為認定標準。未結清貸款的居住住房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2.《報告》上記載未結清貸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資料證明。如果購房地址與《證明》一致,視為1套計算。
3.非夫妻關系的購房人家庭已購房套數,以購房人中購房套數最多的作為計算起點。
4.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證明》及《報告》。
5.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住房等查房產情況顯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