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就是人們常說“五險一金”中的“一金”,它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強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點。
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2016年7月起,東莞市公積金繳存上限降至5519元。這是從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的《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上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獲悉的。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范圍為5%-12%
根據我省各部門《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和《東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2995元,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單位)上限由7934元調整為5519元,各繳存單位按以下方式辦理,若未能按時辦理,中心將從8月份開始強制執行。
7月起,我市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到12%。《通知》指出,2016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范圍為5%-12%。新開戶單位應在5%-12%的范圍內確定繳存比例。存量繳存單位繳存比例超過12%的,統一調整為12%。單位經辦人攜帶以下資料到中心各辦事處辦理:《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申請表》;《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電子清冊》(5人以上需提供Excel格式原件,無需加密);單位經辦人身份證件。
職工當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2995元
2016年7月1日起,職工當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2995元,當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單位)上限調整為5519元。此次基數調整占用當年單位調整基數次數,但單位在2016年7月1日前已作調整需再次調整基數的,可直接到歸集銀行網點再次辦理。單位攜帶以下資料到歸集銀行網點進行辦理:《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申請表》;《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電子清冊》(5人以上需提供);單位經辦人身份證件。
東莞市公積金貸款條件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及抵押房屋的產權共有人須是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同時須符合以下必要條件:
a、繳存狀況要求。在東莞、廣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肇慶任一城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沒有欠繳、漏繳、補繳、封存等情況。
在廣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肇慶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東莞購買自住住房申請貸款,除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同意暫停提取住房公積金承諾書》及近一年內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之外,申請人還應提供以下任意一項證明:1、戶籍在東莞的證明;2、單身職工提供在東莞近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且社保繳納單位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為同一法人單位;3、已婚職工提供配偶在東莞近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b、信用狀況要求。申請人個人信用報告中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期數不超過3期(含),申請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貸款條件或不予貸款
a、個人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逾期累計滿10次,且未結清或結清未滿兩年的,不予貸款。
b、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隱瞞或虛報婚姻狀況、直系親屬關系、購房行為、住房數量等情況的,自該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
c、虛構提取條件,或持偽造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該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
d、購買“雙拼房”、“多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如實說明,隱瞞不報的,不予貸款。
貸款利率與額度
(1)首期付款特別要求。購買首套住房的,不低于房屋總價的30%;購買第二套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2)東莞貸款利率:目前東莞利率【1-5年(含5年)為4%;5年以上為4.5%】;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執行。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自住房,貸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3)貸款年限特別要求。貸款年限不得超過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不得超過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終止年限,并且,裝修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購買二手房或一手房房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購買一手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商轉公貸款且屬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貸款最長年限為30年。
(4)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46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6萬元;裝修貸款額度最高為15萬元,且貸款額度不超過申請人所購房屋價值的30%。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不超過最高限額的同時,不高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