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行信用卡哪些消費不累計積分:
北京銀行信用卡并不是所有消費都可以累計積分的,以下費用和交易不計算積分:
(1)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預借現金手續費及利息、逾期繳款所衍生的費用(如滯納金、利息等)、信用卡轉賬交易費用及依《北京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規定的其它各項手續費;
(2)通過本行或者其他銀行的柜臺或者自動提款機進行的預借現金交易或者溢繳款領回交易;
(3)如下商戶的交易類型不予計算積分,包括但不限于:
● 房地產、汽車銷售、大型批發、煙草配送類商戶;
● 公立醫院類、公共學校類、慈善與社會服務類商戶;
● 批發類、水電氣繳費、政府服務類、便民類商戶、交通運輸售票及縣鄉優惠類商戶;
● 支付寶網上交易及按銀聯標準不計消費積分的其他商戶。
(4)支付寶卡通交易不予計算積分;
(5)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根據中國銀聯對商戶扣率的標準規則對積分計算方式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