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
(一)按照產品累計分類
1、按照產品累計分類
(1)中銀系列信用卡每消費或取現1元人民幣累計1分(國航知音中銀信用卡除外);白金信用卡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交易每消費1元人民幣累計1分,其余國家和地區每消費或取現1元人民幣累計2分。
(2)長城企業公務卡每消費或取現25元人民幣累計1分;財政公務卡、長城單位卡每消費1元人民幣累計1分。
(3)長城系列信用卡每消費1元人民幣累計1分。
(4)國航知音中銀信用卡每消費或取現1元人民幣累計1.5分(其中1分作為“前程萬里”計劃自動兌換為國航里程)。
2、按照外幣累計分類
(1)中銀和長城系列信用卡1美元累計7分,14日元累計1分;白金信用卡1美元累計14分。
(2)長城企業公務卡3美元累計1分。
3、中銀(長城)系列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于每期在賬戶中扣款時,按入賬分期金額生成積分,每1元人民幣累計1分。
(二)下列交易或項目均不列入積分累計范圍
1、中行信用卡章程或領用合約規定的各項利息和手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費、取現手續費、透支利息、滯納金、超限費,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費等;
2、信用卡轉賬、存(還)款、代扣款、代繳費、貸方余額返還,以及長城信用卡取現等;
3、低扣率或零扣率的商戶消費,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汽車銷售、批發類交易、公立醫院、公立學校、政府服務、慈善和公共事業等。詳見下表:
4、持卡人網上交易或支付均按照上述積分累計規則執行;
5、中國銀行保留調整積分折算比例的權利。
6、積分累計期內,中國銀行推出其他活動的獎勵積分將根據該活動的具體規則執行。
7、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因簽賬單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者,中國銀行將依照退還款項的金額扣除相應積分。
8、一經確認持卡人通過非正當手段套取積分,中國銀行將有權不累積相應積分。
二、中國銀行信用卡積分兌換規則
1、同一持卡人名下的中銀(長城)系列信用卡的積分均可合并使用(國航知音中銀信用卡“前程萬里”計劃中積分除外);主卡持卡人可以單獨發起換領申請,附屬卡須與主卡的積分合并使用,并由主卡持卡人發起換領申請;非同一持卡人的積分(主卡名下附屬卡除外)不能合并使用。
2、同一持卡人名下的中銀(長城)系列信用卡個人卡與長城企業公務卡(個人清償)及財政公務卡(個人清償)的積分可以合并使用。
3、中銀(長城)系列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于每期在賬戶中扣款時生成相應積分。
4、國航知音中銀信用卡“前程萬里”計劃中積分、深圳航空聯名卡積分、南方航空聯名卡積分均自動兌換為國航、深航、南航的航空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