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信用卡積分有效期是銀行鼓勵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費而給予的增值功能的期限,在有效期內積分累計到一定數量即可兌換相應的禮品或其他服務。
1、尊享積分及交易積分(白金信用卡、全民健身卡除外)以一年為累計期,累計的積分兩年有效,每年6月30日將到期積分清零。(舉例: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期間內產生的積分將于2014年6月30日到期)。
2、白金信用卡積分長期有效,全民健身卡積分有效期為五年。
3、信用卡持卡人銷卡時,該卡的積分將被同時取消;借記卡持卡人銷卡時,如名下仍有其他有效借記卡或信用卡,該卡積分可繼續使用。此外,不支持卡片間積分相互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