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華夏銀行信用卡積分累計規則
1、華夏銀行信用卡消費交易每滿人民幣1元可獲得1分,滿美元1元可獲得7分,所產生的積分在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記賬日的次日生效;
2、若持有兩張或兩張以上華夏銀行信用卡,各卡刷卡消費累計的積分合并計算;華夏銀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可合并計算,持卡人名下所有華夏銀行信用卡主卡的消費均可合并積分;部分聯名卡若有特別規定,則不予以合并積分。
3、因任何理由退貨或因簽賬單爭議或因其他原因退還款項的情況,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將依照退還款項的金額,扣除相應積分。在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允許的范圍內,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調整積分折算比例的權利。
二、華夏銀行信用卡積分適用范圍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費或進行商品郵購等均可累計積分。
三、下列項目不予累計積分:
1、華夏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取現、取現手續費、利息、逾期繳款所衍生的費用(如違約金、利息)、《華夏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約定的其它各項手續費。
2、房地產類商戶、各種機動車商戶、飛行器類商戶、批發類商戶、保險類商戶、煙草配送類商戶的消費。
3、三農商戶、指定縣鄉優惠類商戶的消費。
4、電信、有線及其它付費電視、水電等公用事業服務費用的代繳。
5、彩票、醫院及相關醫療機構、學校、政府服務。
6、政府貸款、慈善社會服務等其它非盈利事業的支出。
7、使領館收費、法庭費用、罰款、保釋金、納稅等繳費。
8、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其他項目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