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介紹《可以作為抵押的財產是》抵押財產轉讓最新規則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什么樣的財產可以進行抵押
下列財產是可以進行抵押的: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可以抵押貸款的財產有哪些
可以做抵押的財產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民法典規定可以設立抵押擔保的財產有哪些
可以設立抵押擔保的財產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定著物是固定于土地并不能移動的有獨立實用價值的物,如房屋、地下管道、樹木、溝渠等。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依法獲準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以后可以抵押。
6、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可以作為抵押的財產是》抵押財產轉讓最新規則]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