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是國家為職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貸款。是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在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押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并承擔償還本息連帶責任,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的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那么,怎樣申請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呢?
怎樣申請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
第一步,申請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的條件:
(1)借款人具有城鎮戶口;
(2)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從后往前推算);
(3)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并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5)有《擔保法》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
(6)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
(7)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步,申請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所需的材料: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5)用于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三步,申請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的流程步驟:
(1)貸款申請:借款人持有效購(建)住房資料、首期付款憑證領取、填寫申請表,由借款人(配偶)單位簽章后連同所需提供貸款材料交由中心審核作面談。
(2)中心審批:中心據借款人申請材料結合其公積金繳存等情況,對借款申請進行審核;批準后通知借款人 (房產共有人)簽訂借款(抵押)合同、開辦還款帳戶及辦理保險手續。
(3)簽訂合同:借款人簽訂借款 (抵押)合同并填寫房地產抵押(或期權)登記表等,交由中心經辦人核對;同時,根據在受托銀行開辦的還款帳戶填寫劃款授權書及借據。
(4)銀行會審:中心經辦人將核對無誤且由委托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簽章的借款合同、劃款授權書、借據等材料送交受托銀行會審;受托銀行在兩個工作日內將會審后并簽章的借款合同返回中心。
(5)抵押登記:借款人持受托銀行審驗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抵押登記表及相關材料,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將期權抵押證明(或他項權證)交回中心。
(6)資金劃撥:中心根據辦理完善的借款(抵押)合同、房產抵押登記證明(或房屋他項權證)等,將貸款資金劃撥至中心在受托銀行所設立的委托貸款專戶,并通知受托銀行發放公積金抵押貸款。
(7)發放貸款:受托銀行根據中心的劃款通知、放款名單及借款合同等,在兩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及填寫貸款發放日期等。貸款發放后及時將有關合同、借據等材料返回中心。
(8)貸后管理:中心對受托銀行發放貸款后返回的借款合同、借據、抵押合同及相關材料等進行分類、整理后,錄入微機,歸檔保存。同時,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領取借款(抵押)合同及借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