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
之前有相關規定表示,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也就是說,按照這一規定的說法,農村宅基地是不能用來作抵押辦理貸款的,但這種禁制現已被打破。
2016年3月24日,人民銀行發布農村“兩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辦法。該辦法將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
另外,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權作抵押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3.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并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且未列入征地、拆遷范圍內;
4.有固定的居住場所;
5.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出具書面同意書;
6.以共有農民住房抵押的,還需共有人出具書面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