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賦予農民對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權,盤活農村土地資產,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根據《意見》明確,要以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出發點,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穩妥有序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有效盤活農村資源、資金、資產,增加農業生產中長期和規?;洜I的資金投入,為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經驗和模式,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和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
《意見》提出了試點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五項新政策:
1、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農民土地權益,落實“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盤活農民土地用益物權的財產屬性;
2、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擔保、風險控制等方面加大創新支持力度;
3、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處置措施;
4、完善配套措施,試點地區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民住房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平臺,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
5、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在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監管政策、保險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