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準備金是指商業銀行及存款性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存款帳戶上的實際準備金超過法定準備金的部分。商業銀行在其經營活動中,須對其吸收的存款持有若干準備金,其數量首先受法定準備金率的限制。其次,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追求利潤的同時,還必須考慮其資產流動性、風險性等,因而所持有的實際準備一般會與法定準備存在一定差額,由此產生超額準備。當實際準備大于法定準備時,則超額準備為正數;反之,則超額準備為負數。負數的超額準備通常必須在下一計算期內補足。
超額準備金一般包括借入準備金和非借入準備金。借入準備是商業銀行由于準備不足向擁有超額準備的銀行借入的貨幣資金。超額準備中扣除借入準備,即為非借入準備,又稱自有準備。超額準備增加,往往意味銀行潛在放款能力增強,若這一部分貨幣資金不予運用,則意味利息的損失。同時銀行為了預防意外的大額提現等現象發生,又不能使超額準備為零,這就成為銀行經營管理中的一大難題,也是一門藝術。
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中保留的現金,就成為存款準備金,由庫存現金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兩部分構成。各國一般都以法律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必須保留最低數額的準備金,存放于中央銀行,為法定準備金,在我國,它是法定準備金率(更多了解:法定存款準備金率)與商業銀行存款總額之乘積。準備金超過法定準備金部分,便是超額準備金。超額準備金可以是庫存現金,也可以是在央行中的存款。
看下面兩個公式
公式一、準備金=法定準備金+超額準備金
公式二、某商業銀行法定準備金=法定準備金率×該商業銀行存款總額
準備金是銀行以手中現款的形式,或以存放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形式,還可能以有價證券的形式所持有的款項或資產。
超額準備金的作用
1、控制流動性
2、警示效用